妻谎称单身劈腿 法官判离
联合新闻网 2009/01/08
结婚5年并育有1子的朱姓幼稚园女老师,2年前起谎称单身,与刘姓男子等人发生婚外情,甚至与对方拍下婚纱照後谎称怀孕,向戴姓丈夫与外遇对象索取堕胎费,朱女丈夫得知後向法院诉请离婚,法官昨天判准。
判决指出,朱女5年前与戴姓男子结婚後产下1子,但朱女经常以参加研习、员工旅游等理由外宿,去年8月携子离家,目前行踪不明。
戴报警协寻调阅朱女通联纪录,才知道妻子假藉王姓女子名义,以单身身分与刘姓男子交往2年,甚至论及婚嫁并拍摄婚纱照,期间朱女还佯称怀孕,先後向刘、戴各要6000元堕胎费。
戴姓男子说,妻子在外疑结交多名男友,还积欠多家银行卡债,并向幼稚园负责人、学生家长借贷,负债累累。
台中地院法官传讯刘姓男子,他说2年前在电话交友认识朱女,双方热恋,95年底拍婚纱照,当时不知道对方已婚,且有次远远看到朱女丈夫,她还骗说戴是她的哥哥,儿子是她侄子。
开庭时,戴姓男子拿着妻子与刘拍的婚纱照,大骂妻子劈腿,朱女从头至尾未出庭,法官认为两人感情已荡然无存,判准离婚,儿子由戴监护。 |